聂龙海父母赠20万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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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1月16日08:17 沈阳今报 | |
王忠喜 记者 常征 今报讯 昨天,辽宁省公安厅、省消防总队的领导在春节即将到来之际慰问了烈士聂龙海的父母以及亲属,将省公 安厅颁发给聂龙海的20万元抚恤金和省、市消防部队颁发的六千元慰问金送到了烈士父母的手中。 昨天,省公安厅纪委书记吕云、省消防总队纪保处处长武文军等领导来到革命烈士聂龙海的家乡——辽宁省灯塔市王 家镇金家村,对聂龙海的父亲聂忠业、母亲刘俊华等亲属进行了亲切的慰问,将省公安厅颁发给聂龙海的20万元抚恤金和省 、市消防部队颁发的六千元慰问金送到了烈士父母的手中。对此,聂龙海的亲人们表示十分感激。 聂龙海生前是沈阳市消防局和平中队战士。2002年12月入伍,2003年9月7日在沈阳市和平区西塔街5号 居民楼煤气泄漏抢险中身负重伤,于2003年10月3日光荣牺牲,牺牲时年仅18岁。聂龙海牺牲后,先后被国家公安部 追记一等功,追认为革命烈士。他是辽宁消防部队牺牲的官兵中最年轻的战士,也是抢险救援中第一位牺牲的烈士。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