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男子欲当“赌神”赴武汉进修 为筹路费杀同伙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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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1月16日08:32 华商晨报 | |||||
但是沈阳市于洪公安分局仅用4天时间,就将他的美梦打碎。 现场勘查 初定为有预谋作案 2003年12月30日,于洪公安分局接到报警,在沈阳市于洪区东湖街14号东侧铁路边的一深沟内,发现一具男尸。刑警队民警现场勘查发现,死者约20岁左右的年纪,头部多处被击伤。民警还发现两条重要线索:距离尸体约30米远的两块带有血迹的石头和一张有死者照片的月票。现场勘查后,办案民警初步断定,这是一起有组织、有预谋的杀人案,凶手是2人或2人以上,作案凶器应该是石头或斧锤等工具,凶手在杀人后将尸体拖入沟中。 查找尸源 月票成突破口 民警在对月票上照片的排查中,得知死者是沈阳市沈河区人,名叫扈航,今年22岁。从死者的母亲处民警了解到,死者在28日晚接到一个电话后就离开了家,没有说去哪,扈母只是听他在电话中提到了一句“李龙去不去”。扈航临走时身上带了一部三星手机和一条30多克重的金项链,而在死者身上却并没有发现这两样东西,民警进一步分析,这是一起抢劫杀人案。 据李龙本人交代,28日晚他并没有和死者在一起,而是和朋友孔某、陈某及其陈某的女友在一起。线索中断了。 但是民警通过大量走访排查,发现扈航、李龙、陈某都认识的谢志健和杨飞有作案嫌疑。在随后对陈某的询问中,民警更进一步得知谢志健将一部三星手机和1900元现金放在陈某处保存。结合其他线索,警方认定谢志健有重大嫌疑。 意外之喜 另一嫌犯送上门 在锁定了犯罪嫌疑人后,于洪分局对犯罪嫌疑人的住处和经常活动的地方进行监控,并要求陈某配合警方破案。 2004年1月1日下午3点左右,警方接到陈某的电话说谢志健要来取存放的东西,民警们马上赶到约定的地点,但是等待抓捕谢志健的时候,另一名犯罪嫌疑人杨飞却突然出现,为了不打草惊蛇,警方将杨飞秘密带走审讯。 当日下午6点左右,民警将犯罪嫌疑人谢志健当场抓获。 真相大白 作案原是“黑吃黑” 在对两名犯罪嫌疑人的审讯中,二人对所犯的罪行供认不讳。 原来2003年12月28日晚,死者扈航与谢志健和杨飞一起准备抢劫作案,但始终没有找到合适的作案目标。回来的路上,谢、杨二人见到扈航所戴的金项链顿生歹意,由谢先用铁锤将扈航击倒,然后由杨用石头猛击扈的头部数下,将其打死后,拖入路边的沟中,抢走手机和金项链。 在于洪看守所内,记者见到了两名犯罪嫌疑人。据杨飞交代,谢志健想到武汉去学习赌博技术,而没有路费,所以想弄点钱,在抢劫未遂的情况下,见财起意杀死了同伙。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