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省体改委副主任涉贿成被告 |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1月16日09:17 现代快报 | |
新闻索引:原江苏省体改委副主任阎怀民(正厅级)昨日出庭受审。南京检方以涉嫌受贿罪和滥用职权罪对阎怀民提起公诉,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此案进行了公开审理。现年64岁的阎怀民原任江苏省体制改革委员会副主任、江苏省市场协会理事长。2002年4月17日因涉嫌受贿罪被刑事拘留,次日被批准逮捕。 在南京市检察院的公诉书中,检方指控阎怀民1996年12月利用其担任江苏省体制改革 阎怀民简短地作了当庭陈述,认为对自己指控的两项罪名均不能成立。理由是那80万元是他向苏州商品交易所借的,是要偿还的,因此不能作为受贿论处。而苏州的那套住房是苏州商品交易所分配给阎怀民儿子的福利房,后由阎怀民的儿子合法购买,与阎怀民无关。至于在苏交所报销的4万多元费用,阎怀民当庭表示,自己那样做“很不应该,但不违法”。对检方指控他的滥用职权罪,阎怀民当庭辩解说,自己当时并没有“擅自决定”,也没有听说无锡玉泉山庄“有巨额损失”。 阎怀民的代理律师认为,阎怀民是以江苏省市场协会理事长的身份借那80万元钱的,而市场协会会长不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范畴,所以阎怀民不构成受贿罪的犯罪主体。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宣布择日继续审理。快报将追踪此案的进展。 作者:快报记者 丁岚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