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区禁鸣有令难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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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1月16日10:38 黑龙江日报 | |
本报记者 于鸿斌 时间:14日9时47分~11时03分地点:道里区六条街路 超车鸣9时47分,记者从地段街街口走到透笼街,5分钟时间内耳边响起24次机动车的鸣笛声。其中有8次鸣笛是因为前车速度难以与自己想要的速度相吻合,于是或左或右加速超 提醒鸣9时56分,记者在兆麟街与透笼街交口人行道上观察了10分钟,29次鸣笛声声入耳,其中近20次鸣笛是提醒穿越人行横道的人流,还有的是提醒其他车辆注意自己的转向。 招呼鸣10时48分,记者在西十二道街与中央大街交口处。15分钟内近百次鸣笛噪声此起彼伏。绝大多数鸣笛为了提醒行人和其他车辆,剩余的五六次,居然是两车司机熟人之间打招呼的手段。 调查 法规界定了若干次“城区禁鸣”,司机了解吗?10时15分,记者随机询问了10位司机师傅。6辆出租车司机表示“知道”,其中一位司机对明知故犯的行为辩解说:“我就是按喇叭,前车都不动弹,不按喇叭,难道憋死我呀。”两辆停在路边的公车司机不屑一答。一位私家车男士表示不知道这样的规定,也不相信有这样的规定。 声音 10时08分,站在透笼农贸批发市场前警号为“012568”的执勤交警表示,城区禁鸣喇叭早有明文规定,施行难主要原因是取证难和界定难。界定违规需要完备执行的可行性,需要科技手段辅助实施和司机自身的素质提高。如果在鸣笛严重的城区设置禁鸣标志的基础上,设立监测仪器,做到实时监控,同步记录在案,为进一步处罚提供铁证,消除鸣笛噪声才有基础。 专家点击 据哈市公安交警支队法制室主任尹向东介绍,1993年哈市就出台了关于机动车辆城区内禁止鸣喇叭的相关规定。2002年10月15日起施行的哈市公安局《关于调整部分道路交通流量通告》进一步明确了“城区禁鸣”的规定,违者将处以50元以上100元以下行政罚款。(生活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