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妹申请与表哥婚姻无效 |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1月16日10:53 温州都市报 | |
杜笑铃 瓯法 本报讯瓯海区法院日前受理一起特殊的案件:一位女当事人申请与表哥的婚姻无效。办案人员透露,这是因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结婚而申请婚姻无效的案件,此前该院从未受理过,即使在全市范围内也属少见。 据当事人称,她和丈夫系姨母表兄妹关系,当初经两人共同的外祖母介绍而结合。前年9月,女方发现自己怀孕了,两人于是隐瞒姨母表兄妹关系即存在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事实,领取了结婚证。去年5月,女儿呱呱坠地,男方很不满意,竟丝毫不顾表亲和夫妻之情,月子未满就把女方赶出家门。 根据我国有关法律,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不准结婚,否则属于违法婚姻或无效婚姻。为维护无效婚姻当事人的权益,法院依法受理了该案,并决定以特殊程序审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