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工钱不准开发新项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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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1月16日11:00 新晚报 | |
本报讯 记者昨天从市建委获悉,未到市建委登记备案或未结清所有工程欠款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将不准在我市开发建设新项目。 “清欠行动”发现,一些中直、省属开发企业,未经审核、备案,擅自在我市承揽开发项目,有的企业诚信较差,违规经营;有的企业资金不足,盲目开发,造成了大量工程款和民工工钱被拖欠。就此,市建委联合市规划局、土地局、房产住宅局等有关部门加强对非 市建委要求,凡在哈从事开发的企业必须登记、备案,符合相关标准后方准开发新项目,对未进行登记、备案的企业一律不许开发新项目;在所有工程拖欠工程款未结清时,一律不许在我市开发新项目。对资质年检未通过的我省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参与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招标、拍卖。市建设、规划、国土、房产住宅等部门对其申报的房地产开发项目不予审批。(本报记者刘钢) “还我血汗钱”清欠行动 投诉电话:84274364 84274644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