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绝不合格液化气瓶流向市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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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1月17日00:35 石狮日报 | |
本报讯昨天上午,记者与市综合检查人员一起对石狮液化气市场进行检查,检查的几个经销点未见违规摆放的液化气,但两个供气公司内,还存有未严格执行不向无证经营户供气的现象。 检查组一行首先来到位于蚶江莲埭村的石狮煤气公司,不少车正运着煤气瓶来充气,一部车还运来一些很旧的瓶子,据介绍,他们是来检测钢瓶的。检查中发现该公司未严格执 之后,检查人员来到石狮唯一的液化气钢瓶检测站进行检查,了解到该站规范地对检测合格的钢瓶进行重新“包装”,对相关零件进行更换。 接着检查人员来到市区对十多个液化气经销点进行检查,每到一处,均未见店内摆有液化气瓶,问起这些瓶子,都说统一放在南环路的储气库内。 最后,一行人又来到位于灵秀山上的丰沧液化气公司,装气处热热闹闹,充气之人有开小货车的,也有骑摩托车的,其中两部摩托车已分别装了三瓶和五瓶充了气的瓶子,其中有的瓶子一看就知道超过检测期。对此,检查人员在向负责人指出存在问题后,向他们发出限期改正通知书。 据检查人员介绍,对液化气市场的检查管理,我市抓得较紧,基本上每月最少一次,但因诸多原因,每次检查都会发现一些问题。体现在以下几方面:经营点使用未经检测的不合格钢瓶。国家规定,市民最常用的15公斤以下的液化石油气钢瓶在15年使用期限内,前三个检测周期为每4年一次,最后一个检测周期是3年,到了15年的期限一律报废。 使用报废钢瓶。一些“黑气”经营者到外地低价购买报废钢瓶,对其进行打磨、翻新等,甚至将破烂穿孔的地方补焊,而钢瓶内层已经锈蚀严重,壁厚变薄。在高压的情况下,随时都有可能泄漏,引发事故。 没有售后服务。“黑气”经营者全部都是只管卖气、收钱,从不设自己的维修服务队伍。 短斤缺两、坑害用户。按照国家规定,15公斤气瓶的固定充装量应为14.5公斤,允许误差范围为正负0.5公斤。 此外还存在一个极为普遍但又危险的行为:使用摩托车载液化气瓶。摩托车载气危险在于随摩托车的振动,液化气激烈流动,压力加大,容易引起爆炸;此外摩托车行驶时安全系数不大,易发生车祸,使危险加大。 检查人员提醒广大液化气用户,应到有经营资质的经销点购气,发现钢瓶没按时检测或使用报废钢瓶,应向有关部门检举,避免危险发生。(许长财)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