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取消降低部分房地产开发建设收费项目和标准 减负3800万元 |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1月17日09:29 大华网-汕头日报 | |
本报讯(记者陈向辉)经市政府批准,市物价局近日发出通知,从2004年1月1日起我市取消和降低部分涉及房地产开发建设的收费项目和标准。 据了解,本次取消的收费项目有: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附加费、规划经费、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督费和级差地租。降低收费标准的有: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项目中原按地面建筑面积收费每平方米36元,降低为按地面建筑面积每平方米收取28元。取消和降低上述项目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