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义勇为牺牲者家属嫌补偿太少 诉受益人获赔3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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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1月17日10:19 中国新闻网 | |
中新网1月17日电据合肥报业网-江淮晨报报道,近日,安徽芜湖新芜区法院依法判决首例见义勇为牺牲者家属状告受益人一案。法院一审判决:作为受益人的被告给予牺牲者家属30000元经济补偿。 法院认为,原告的丈夫谢小云是在保护被告及其家人的人身和财产安全免遭火灾侵害的过程中,吸入一定程度的有害气体和烟尘诱发心衰死亡,死亡原因与救火行为有法律上的 被告辩称原告的诉讼请求已经超过诉讼时效,因本案并不是人身损害赔偿纠纷,而是经济补偿纠纷,仍应适用二年的诉讼时效。基于上述的原因,新芜区法院做出了上述判决。 据悉,被告已表示将对此案提出上诉。(芜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