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反贪局长受贿被判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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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1月17日11:49 新闻晚报 | |
新华社贵州省人民检察院反贪局原局长刘国庆因犯受贿罪,16日被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13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10万元,赃款予以没收、追缴。 法院审理查明,2000年9月底,刘国庆利用职务之便,收受王伟力所送牡丹灵通卡一张,内存人民币17.9万余元。1998年7月至2002年春节期间,先后7次收受罗可新所送人民币41万元、美金2000元。案发后,退回赃款43.7万元人民币、美金4900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