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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1月17日12:06 今晚报 | |
抚恤金能否作为遗产继承?不属于继承的遗产范围 “病情”:周先生来电咨询:单位一位退休干部最近因病故去,单位发给抚恤金,他前妻所生的女儿提出抚恤金是父亲的遗产,要求与其继母共同继承。问:他女儿的要求合法吗? “处方”:君悦律师事务所答:根据我国《继承法》第3条规定,遗产必须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就抚恤金而言,既非被继承人生前所有,也不是死时遗留下来的个人合法财产,也并非死者在死后应得的个人收益,因此不属于被继承人的遗产范围。抚恤金是国家对死者家属(受其供养的直系亲属)或伤残职工发给的费用,以保证他们的生活。综上,抚恤金不能作为遗产继承。当然,如果被继承人有尚未成年的子女,或者虽然成年有劳动收入,但收入很低,平时有赖于被继承人接济的,则可以与死者的配偶协商,分享部分抚恤金。曹永东小区二期有变更,一期业主可否索偿?结合现状可认定开发商违约 “病情”:范先生来电咨询:2001年,我买的是小区一期房屋,而当初小区的宣传材料包括一期和二期两个项目,整体效果特别漂亮。小区二期现在已经开始建设,可我发现与原来宣传资料中的景观、体育设施、楼层、楼间距都明显不同了。开发商称二期规划的变更经过了有关部门批准。但我总觉得有上当的感觉,他们擅自改变,算不算违约? “处方”:立鼎律师事务所解答:这个问题极为敏感,它包含了两个问题,一个是买的房子属于一期项目,而发生变更的却是二期规划,一期业主可否针对二期主张权利;另一个问题是开发商在宣传材料仅仅描绘的是小区未来的环境,是否能成为违约的要件。对于第一个问题,我们认为小区环境是以整体存在的,虽然买房时二期尚未形成,但它已经对小区未来环境做了定位。对于第二个问题,最高院司法解释中明确规定,如果开发商在商品房的销售广告和宣传材料就规划、设施作了具体的说明和允诺,并且开发商的说明和允诺对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订立、房屋的价格有重大影响的,此时的销售广告和宣传材料将成为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内容,开发商有违反行为的,应承担违约责任。由此可以得出,范先生居住小区的开发商存在着违约的行为,开发商以二期规划变更经过有关部门批准来抗辩,不能免除其责任。曹永东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