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期间,居民用电不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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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1月17日14:19 钱江晚报 | |
本报通讯员 张伟华 本报记者 赵红燕 2004-1-17 本报讯昨天,杭州市三电办公室、杭州市有序用电协调小组办公室下发了关于春节期间有序用电工作的通知,春节期间居民生活用电将敞开供应,初夕至正月十六,亮灯工程、霓虹灯、广告灯和路灯将恢复正常用电。 春节期间,在优先保障城乡居民生活用电,保证党政军机关、交通、通讯、医院、广播电视、消防等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部门用电的前提下,尽量减少电力供应不足对杭州市工业生产带来的不利影响,充分利用春节期间的低谷电,发挥有限电力的最大效益,组织好春节期间工业生产。 根据浙江省电力公司分配给杭州电网春节期间的用电指标,从元月21日至元月24日(农历除夕至正月初三),杭州市区中止有序用电D级预警方案,恢复正常用电。元月25日至元月28日(正月初四至正月初七),在杭州市区其他企业继续正常用电的同时,高能耗的水泥、砖瓦、铸造、锻造、热处理加工、电炉等企业和设备只允许在深夜生产用电(23:00—7:00)。 从元月29日(正月初八)起,杭州市区执行有序用电A级预警方案,即非连续性生产企业按公布的线路轮休表继续实行“停二开五”,在允许生产的每周5天必须避开晚高峰用电(17:00—23:00)。连续性生产的化工、玻璃、造纸、化纤等生产企业(或生产工艺),按其生产线正常用电的平均负荷控制早峰(8:00—11:00)和晚峰(17:00—23:00)。辅助设施用电峰期降到最低水平。高能耗的水泥、砖瓦、铸造、锻造、热处理加工、电炉等企业和设备,一律在每天(23:00—次日7:00)用电。 专线用户按通知要求进行错峰用电。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