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轨网虫被判拘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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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1月17日15:42 北京青年报 | |
本报讯两个超级大网虫,自己却舍不得每月上千元的上网费,无奈之下他们打起了工作单位的主意,在工作期间盗取了单位的上网密码和账号。本市石景山区人民法院日前对此案作出了公开宣判。两名被告人分别被法院以盗窃罪判处拘役3个月并处罚金。 22岁的被告人高风和比他大几岁的马荣既是朋友又有着共同的爱好———上网。为了满足自己的爱好,又不被每月流水似的上网费所困扰,2003年8月至9月期间,高风偷偷利用 法院认为,两被告人为满足个人私欲,采取秘密手段盗用他人的上网账号及密码非法上网,并给他人造成较大的经济损失,其行为均已构成盗窃罪,但考虑两被告一个是从犯,一个在案发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及同案犯,所以酌情予以从轻处罚。1 作者:李罡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