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孩酒吧包厢惨遭轮奸 歹徒用酒瓶塞进女孩下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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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1月18日00:50 信息时报 | |
4男子在酒吧包厢强奸1名啤酒小姐 日前分别被判3至12年重刑 本报讯(记者 黄珊 通讯员 欧阳浩贤) 啤酒小姐走进包厢推销啤酒,没想到里面的男客人先是举止轻薄,最后竟借酒吧大厅震耳欲聋的鼓点的掩护,将可怜的女孩轮奸。日前,天河法院对这起恶劣的强奸案做出一审宣判:4青年男子将为他们的粗野行为苦坐3到12年牢。 包厢内遭轮奸竟无人知 2003年7月22日晚,在天河区龙洞村长龙酒吧推销金星啤酒的女孩小梅(化名)推开了二楼“韦斯咸”包厢的房门。包厢内1名男客人当时就上前抱住小梅,一双咸湿手在她的上身轻薄,为了卖酒,小梅只是躲闪拒绝了。 至23日凌晨,酒吧大厅舞池开始响起强劲的舞曲。包厢内3个年轻男客人嫌音乐吵,便关了门。不想,房门一关,3男子就换了凶相,他们先用茶几把房门紧紧堵住,再把小梅按倒在沙发上,很快,他们压按住她的手脚和肩膀,七手八脚扒掉了她的裤子。 落入虎口的小梅尖叫“救命”,却因为包厢外人多嘈杂、音乐震耳,没人听见。3男子堵住她的嘴,肆无忌惮在她身上乱摸。其中,1穿黑衣的男子粗暴地将她强奸。期间,与3男子一道的另1男子在外敲门,进得包厢后,4人换了换手,又一名男青年奸污了小梅。随后,4男子竟将啤酒倒进小梅的下体,再用酒瓶、手指塞进她的身体,粗野地对她进行猥亵、侮辱。小梅痛不欲生,几欲晕死过去。她费尽气力再次呼救,仍无效果。 淫乐后,1男子吩咐小梅穿上裤子,深感羞辱的小梅大呼“没脸见人”,当即敲碎了酒杯要割腕,男子生怕闹出人命,赶紧拦住,并想帮她穿上裤子,不料拉链在撕扯中弄坏。 情节恶劣4人被处重刑 凌晨1时30分,酒吧副经理巡查到“韦斯咸”包厢,发现房门被堵住,便强行进入,这才救出了哭哭啼啼的小梅,旋即报警。 6天后,4名涉嫌强奸的男子(杨卓军,20岁,广州市人;邓勇,23岁,广东大埔县人;谭永基,22岁,广东丰顺县人;杨××,17岁,广州市人)全部被警方抓获。他们中年龄最小的在犯罪当日还不满17岁,只念过小学;最大的也不过23岁,另3人也不过是初中文化。 天河法院审理这桩恶劣的强奸案后认为,本案中4名被告人在共同犯罪中互相配合、各有分工,违背妇女意志,以暴力、胁迫方式与妇女发生性关系,故都构成强奸罪。本月7日,天河法院对这桩强奸案做出一审宣判:4人因犯强奸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3到12年。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