劫杀焚烧“的哥”恶魔一审判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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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1月18日08:22 时代商报 | |
本报讯(记者吴丹通讯员王贵廷刘宝权)为确保市民过上一个安定、祥和的春节,昨日,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布了 八起严重危害人民生命安全和侵犯公民财产的抢劫、盗窃刑事案件。市法院表示近期将继续保持“严打”的高压态势,狠狠打 击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 刀杀“的哥”焚尸灭迹 “哗哗”的脚镣声传来,两名身穿红色马甲的被告人被带入沈阳市中法9号法庭。柴红纯一直低垂着头,而李春辉则 不时抬抬眼皮,撇撇嘴角。他们犯下的罪行令人发指。2003年1月8日,李春辉携带一把尖刀伙同柴红纯窜至沈阳市铁西 区沈阳长客西站附近,租乘于某的出租车。当车行至于洪区沙岭镇砖厂附近时,二歹徒凶相毕露,柴红纯从后面搂住于某的脖 子,李春辉持刀逼住于,挟持他进入砖厂砖窑内,柴红纯将于的手按在背后,李春辉用于的衣服缠住于的手。柴红纯说:“整 死他,我把车头调过来。”随后,他离开砖窑去开出租车,李春辉持刀将于扎死。二歹徒抢走于的捷达出租车一辆、诺基亚8 250型手机一部和人民币1000余元。事后,柴红纯得知于的家属寻找于,便指示李春辉赶至案发现场焚烧于的尸体。法 院认定,二被告人犯抢劫罪,依法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汽油泼身抢劫“的哥” 1998年5月12日20时许,被告人曲家利伙同尹月龙(已判刑),经预谋搭乘王某驾驶的出租车。当车行至东 陵区天坛小区水源地附近时,尹月龙突然将事先准备的汽油泼到王某身上,两人以引燃汽油相威胁,抢走王某人民币650元 。5月20日23时许,二人又故伎重演,上了司机白某驾驶的出租车,当车行至和平区振兴街附近时,曲家利持尖刀逼住白 某,尹月龙将汽油倒在车后座上,在他们的威胁下,抢走50元。和平区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曲家利结伙采用暴力、 胁迫手段多次劫取他人钱财,其行为已构成抢劫罪,判处其有期徒刑13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并处罚金1000元。 摆“鸿门宴”麻醉抢劫 2003年6月24日,被告人高萍、朱厚君、代岩枫经预谋后,以请被害人印某就餐为名,将印某骗至和平区金话 筒练歌房内,高萍趁印某暂时离开包房之机,将三唑仑药粉投放在印某食用的菜汤内。印某饮此菜汤后被麻醉,高萍、代岩枫 趁机将印某人民币1000元和一部三星牌手机抢走,交朱厚君销赃。高萍还于2003年6月23日晚,将被害人高某骗至 和平新华广场附近沈空第一招待所一房间内,趁高某在卫生间洗浴之机,盗窃被害人手机一部,交给朱厚君偿还债务,朱厚君 明知是赃物却将其藏于家中。被告人高萍、朱厚君、代岩枫采用麻醉的方式,结伙劫取他人财物,已经构成盗窃罪。和平区人 民法院以抢劫罪、盗窃罪,依法判处被告人高萍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5000元。被告人朱厚君犯抢劫罪、窝藏赃物罪, 判处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被告人代岩枫犯抢劫罪,依法判处有期徒刑4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 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