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废电池被列入严控废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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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1月18日08:23 信息时报 | |
本报讯(记者周卫国许力夫通讯员黄慧诚)近日,广东省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了《广东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 》(以下简称《条例》)。《条例》将于今年5月1日起执行,对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作出了许多明确的规定。其中,废电 池被列入省严控废物,废旧电子电器被禁止进口。 据省环保局污控处副处长邓智明介绍,省环保局近期将制订并社会公布《广东省严控 《条例》还规定,禁止在本省经营、处置和利用进口的废旧电子电器类固体废物和禁止省外、境外的生活垃圾进入广 东省。 《条例》还规定,禁止露天焚烧或者使用未经环保部门批准的设施焚烧处理沥青、油毡、橡胶、塑料、皮革、电线电 缆、电路板、敷铜板、电子电器、塑胶机过滤网、电池、灯管、废水处理产生的污泥,以及其他产生有毒有害烟尘和恶臭气体 的物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