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人员谈烟花爆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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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1月19日02:41 齐鲁晚报 | |
今天本报热线接到多起火灾的线索,记者随即采访了济南市消防局的工作人员。 消防人员讲,据统计去年春节期间,济南市共发生火灾96起,其中因为违反禁放规定燃放烟花爆竹引起的火灾48起,占火灾发生率的50%。其原因一方面是烟花爆竹生产销售市场极为混乱,大量沿街出售的都是没有安全检验、没有生产厂家、没有商标的“三无”产品;另一方面,燃放烟花爆竹的主要人群是儿童,自我防护能力差,不能正确判断鞭炮的危险 近几年来,全国平均每年春节引起的火灾就有4万多起,我国有600多个城市,2000多个县,如果都不放鞭炮,数万起火灾就可得以避免,这又是一笔很大的经济账。 鞭炮齐鸣,震耳欲聋,一些人乐在其中,但还有一些人需要休息,一些人需要安静,一些人则害怕受到惊吓。在一些经济比较发达,人员比较密集的城市率先实行禁放,这是与时代的发展相一致的,春节期间人们完全可以选择更文明的娱乐方式进行庆祝。 据测定,单个闪光雷爆炸时,噪声至少在130分贝以上,成为噪声公害。爆竹燃烧爆炸时,产生二氧化碳、一氧化碳、二氧化硫等气体及金属氧化物的粉尘,对人的呼吸道及眼睛有很强的刺激作用。 所以消防部门认为,对春节燃放烟花爆竹,应该有时间、地点的限制,实施“大禁,小放”。也就是说:保持现在的状况不开禁。本报记者 高红日 通讯员 郭勇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