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钢特钢公司原纪委书记受贿 被判1年6个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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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1月19日02:49 北京娱乐信报 | |
信报讯(记者谢德良)首钢特殊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兼纪委书记金敏尔因涉嫌受贿被起诉。昨天记者获悉,石景山法院以受贿罪判处其有期徒刑1年6个月,缓刑1年6个月。 检察院公诉人称,2001年及2002年春节前夕,金敏尔利用担任首钢特殊钢公司党委副书记兼纪委书记、工会主席的职务便利收受其管理的下属公司经理给予的好处费1.1万元。2002年6月至9月间,金敏尔再次利用职务之便,收受业务单位项目经理给予的好处费1万元; 石景山法院审理认为,金敏尔身为国有公司从事公务的人员,利用职务之便,收受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根据其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危害后果及退赃情况,决定对其适用缓刑。 宣判后,金敏尔表示不上诉。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