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经十年 终于退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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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1月19日03:41 北京晨报 | |
晨报讯(记者颜斐)记者昨天从市检二分院了解到,由于该院成功行使抗诉权,使得一老年人结束了历经近10年的诉讼之路,终于办理了退休手续。 张某本是北京市长建燕城建筑工程公司的工程处主任,因涉嫌贪污于1989年10月被逮捕。1990年4月,检察院对其作出了免予起诉的决定。张某出狱后,长建公司为他重新安排了工作。 但不久,单位通知他回家待岗,每月发50元生活费和副食补贴。8个月后,这50元就全部停发,直至今日。1992年4月,公司人事科再次找到张某,让他“自找门路调出”。已经58岁的张某找了几个单位商调,都因为年龄问题未果。 1994年7月,张某到了退休年龄,单位却将他除名。他向北京市朝阳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请,仲裁委员会以除名决定上所署日期已超过法律规定的申诉时效为由,驳回张某的申诉请求。 后来,张某向法院起诉,法院以张某自1991年9月至1992年10月连续旷工达一年零一个月为由,认定除名决定正确,驳回他的诉讼请求。 2001年2月,张某向区检察院提出申诉,该检察院向市检二分院提请抗诉。市检二分院民行处的同志们做了大量调查,查证原判事实存在错误,于是向市二中院提出抗诉。 市二中院将该案指令原审法院再审。2003年11月,再审法院采纳了市检二分院的抗诉意见,作出了全面改判的判决,判令长建燕城建筑工程公司为张某办理从符合退休年龄时起的退休手续。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