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李光德)昨日,记者从市动物检疫检验总站获悉,放心肉承诺制度在我市实施近两年来,市民向政府索赔的有30多例,共赔付金额3000元左右。其中主城区仅有3例,而且都不是因为猪肉品质的原因。2002年6月18日,一李姓市民在渝北区两路农贸市场买回1.5千克猪肉回家后,发现猪肉的颜色不对,怀疑是病猪肉,便拿着摊主开具的肉品销售证明单,找到驻市场检疫人员要求索赔。经动物检疫人员检验之后,发现并不是猪肉质量的问题,而是由于生猪在屠宰过程中放血不全,致使出血口太多,从而影响了猪肉的颜色。市动 物检疫检验总站的负责人称,按规定,这不是猪肉品质的问题,不在承诺的赔偿范围。但为了让市民对放心肉承诺制度有一个正确的认识,防疫人员在向他进行解释和说明之后,仍按肉品价格的3倍赔了他45元钱。另外两起索赔都是因为猪肉的颜色不对,一起发生在两路农贸市场,一起发生在主城区一知名超市,经动检部门检验之后,其原因同样是因为生猪在屠宰过程中放血不全所致。尽管如此,动检部门还是分别向他们支付了75元和125元的赔偿金,并追究了屠宰场的责任。我市放心肉承诺制度是2002年“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作出的。承诺的主要内容为:市民在农贸市场买到病死猪肉,或所买猪肉中含有动物传染病的,可持经销商出具的肉品销售证明单,向市场动物防疫监督人员或当地防疫机构咨询并索赔,索赔标准为所买肉品价格的三倍以内。这一制度实施近两年来,各级动物检疫检验机构从饲养环节开始,对饲料和兽药的质量进行严格的监控,同时生猪在出栏前要进行产地检疫,进入定点屠宰场之前,要对生猪进行宰前检疫,屠宰之后,还要对肉品质量进行检疫检验。通过这四道关口,将问题猪肉尽数拦在了市场之外。因此,市场内只要盖有检验合格证的猪肉,市民都可以放心购买。(来源:重庆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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