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立法禁止进口废旧电器 有关条例明年5月起执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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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1月19日06:14 深圳新闻网-深圳特区报 | |
【新华社广州1月18日电】(王攀黄慧诚)广东省人大常委会日前审议通过了《广东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将于明年5月1日起执行的该条例明确规定,禁止在广东本省内经营、处置和利用进口的废旧电子电器类固体废物,并禁止省外、境外的生活垃圾进入广东。 广东省环保局污控处副处长邓智明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广东立法禁止省外、境外的 邓智明说,广东省本身产生的废旧电子电器类固体废物约35万吨/年,并未得到有效处置,因此也有必要禁止在本省经营、处置和利用进口的废旧电子电器类固体废物。《条例》还要求广东省环保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针对那些未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但含有有毒有害物质,或者在利用过程中容易产生有毒有害物质的废物制定一个目录。邓智明说,广东省环保局正在制定该名录,废线路板、废电池、废电线电缆、废轮胎、废旧电子电器都将被列入名录之中。 作者:王攀黄慧诚 编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