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亿元伪报品名走私案一审判决 2主犯一死缓一无期徒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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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1月19日06:14 深圳新闻网-深圳特区报 | |
【本报广州1月18日电】(记者李明通讯员廖克强朱珠)记者今天从黄埔海关获悉,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日前对该关查获的柯某、刘某等以伪报品名方式走私1.45亿元氨纶丝案作出一审判决:以走私普通货物罪,判处被告人柯某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判处被告人刘某无期徒刑。据悉,柯某是该关至今所查获的走私普通货物案件中被判处刑罚最严厉的一个。 2001年12月10日,黄埔海关缉私局在侦办广州某贸易有限公司以伪报品名方式走私进 由于缺少单证和主要犯罪嫌疑人在逃,该局调集精干警力,进行大量调查取证工作,同时积极抓捕在逃人员。2002年8月9日,在逃近一年之久的最后一名主要犯罪嫌疑人刘某被抓获。2003年1月29日,该案成功侦查终结,并移送广州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法院审理查明,2000年12月至2001年11月间,被告人柯某、刘某等为牟取高额利润,先后以广州两家贸易有限公司的名义,与境外公司联系订购或以“包柜”形式代理进口日本、韩国、台湾等地生产的氨纶丝,在向香港多家供货商购买后,将氨纶丝伪报为橡胶线向海关申报进口,共走私进口氨纶丝44票、148个货柜2627.66吨,案值1.45亿元,偷逃应缴税额3452.4万元。 作者:记者李明通讯员廖克强朱珠 编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