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工作者应有的形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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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1月19日06:52 湖南在线-湖南日报 | |
刘扫尘 党的组织工作者要真正担当起党所赋予的重任,最根本的是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指导自己的言行,始终保持公道正派、清正廉洁、务实创新的良好形象。 党的组织工作者党性上要纯,作风上要正,工作上要实。躺下像座桥,让人通过。面 看党员,用干部,待人处事,能公道正派,执政为民,是组工干部应有的基本道德规范和人格魅力。心术不正,作风不正,用人唯亲不唯贤,搞权钱交易徇私情,是组工干部的最大耻辱和党性不纯。一个合格的组工干部,决不是因为身居要位或满口漂亮的言词才可爱,而是待人处事出于公正、公道正派,才受人尊敬和喜欢。 做党员工作的党员,要党员合格,首先自己要合格;做干部工作的干部,要干部做人民的公仆,首先自己要廉洁奉公,执政为民!要管好别人,先要管好自己;管不好自己的人,就没有资格也不可能管好别人。党的组织工作者在从事党的组织工作实践中,总有一个天平天天在衡量他:天平的一边叫奉献——一心为党、为人民的利益而奉献一切,为共产主义事业奋斗终生;天平的另一边叫索取——只向人民索取而不为人民谋利,不廉洁奉公而损公肥私。奉献,是党的组织工作者应有的价值取向,只要别人讲奉献,自己却不讲奉献、只求索取,就不是一名合格的党的组织工作者。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