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春节期间约法三章(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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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1月19日07:37 潇湘晨报 | |||
长沙市公安局有关负责人介绍,昨日上午,长沙市委副书记秦卓夫,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谢树林在基层社区慰问部分困难市民时,了解到个别警车在街头随意鸣放警报、警笛,市民对此颇有微词,一些市民希望公安机关能够督促警车驾驶员尽量少在街头鸣放警报、警笛。 市民的心声通过市委领导反馈到市公安局后,长沙市公安局领导从善如流,及时作出决定,昨日下午就此向局属各单位发出通知,要求除执行紧急任务的消防车、工程抢险车、救护车等特种车辆外,全市所有警用车辆以及外地来长的警车不得违规鸣笛扰民,以确保全市人民度过一个安宁、祥和的新春佳节。 该通知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警车管理规定》等相关法规,一律不准违规鸣放警报、警笛,特种车辆驾驶员须自觉遵守交通规则,严禁乱鸣警报警笛。该通知还就特种车辆驾驶员酒后驾车、闯红灯等违规违章行为作出了更为严厉的规定,凡发现违规者,一经查实,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规定从重处罚。 长沙市公安局局长龙建强表示,对于不按规定鸣放警报、警笛和特种车辆驾驶员的其他违章行为,除公安督察部门不定期进行暗访督查外,长沙警方还为此专门设立了举报电话,欢迎新闻媒体和广大市民拨打“110”进行投诉举报,公安机关将认真接受投诉,一旦查证属实,将依照上述法规对当事人及当事单位予以严处。 记 者 黄 波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