杀害杨松林的三凶手昨日伏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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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1月19日08:11 现代快报 | |
快报讯(特约记者慈延年记者奚彬)18日上午,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遵照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的执行死刑命 令,将邳州“11·3”暴力袭警案5名被告人中的密启峰、许翔龙、王高峰押赴刑场,执行枪决。 密启峰、许翔龙、王高峰均是山东省苍山县神山镇东道庄村农民。2003年11月3日11时许,他们伙同谢彬、 王洪森,驾驶一辆昌河面包车,携带砍刀、匕首、改制的发令枪及王 ,并持匕首、砍刀朝杨松林身上乱刺、乱砍、乱捅,导致杨松林肺脏等多处破裂大失血当场死亡。 因谢彬、王洪森在作案时系年满16岁未满18岁的未成年人,且谢彬在归案后有协助抓捕同案犯的重大立功表现, 依法应予以从轻处罚。 1月3日,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数罪并罚,判处被告人密启峰、许翔龙、王高峰死 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判处被告人谢彬有期徒刑15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判处被告人王洪森有期徒刑18年,剥夺政治 权利5年。 一审判决后,被告人密启峰、许翔龙、王高峰不服,向省高院提出上诉。省院经过审理于1月16日作出驳回上诉、 维持原判的终审判决。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