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毒枭一审被判死刑(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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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1月19日08:24 北京青年报 | |||
本报讯昨天,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了一起特大贩毒案,涉案女大毒枭马秀琴被法院以贩卖毒品罪一审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马仔”张尕娘被判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该案共收缴海洛因13.2公斤,是北京自新中国成立以来收缴海洛因最多的一起特大贩毒案。 2003年6月26日国际禁毒日当天,北京警方接到消息,北京与甘肃间有一条贩运毒品的秘密通道,负责联络的是一名31岁的甘肃女子,叫马秀琴。北京警方立即展开行动,并于7月1日抓获了马秀琴和另一名甘肃毒贩张尕娘。经查,马秀琴从2002年底跟随甘肃老板来京,多次进行贩毒活动,2003年1月,老板回甘肃前让她留在北京,告知会有人跟她联系,北京的进货、出货、收钱都由她全权负责,并且每做1万元生意,给她提成100元。随后,马秀琴开始在北京大肆贩卖毒品海洛因,仅2003年6月就贩卖了20公斤毒品,给甘肃的老板汇回毒资300万元,她自己则得到了3万元的好处。马秀琴还有个“马仔”叫张尕娘。张尕娘曾在甘肃因贩毒被判刑5年,2003年4月出狱后偶然遇到了以前认识的马秀琴,便托马秀琴帮忙找工作,并随马秀琴来到北京。开始,马秀琴没给她找事做,而是带她逛街、买东西,隔三差五地给她零花钱。直到马秀琴交给她一包毒品,让她送到某地与人交易。张尕娘每次接到马秀琴的电话后,就自己去藏毒地点直接取货,然后再将货送到交易地点交给买主。 经法院审理查明,马秀琴于2003年4月至6月间,在北京市宣武区南横西街其租住处藏匿了大量毒品海洛因进行贩卖。2003年7月1日15时许,马秀琴指使其手下“马仔”张尕娘前往该处取出毒品海洛因100余克,送至北京市宣武区宣武医院东门外花园内出售给他人。马秀琴、张尕娘被抓获归案后,北京警方在马秀琴的租住处起获毒品海洛因13.2公斤;在马秀琴的另一暂住处北京市宣武区南运巷起获毒资人民币12万余元。1 作者:李罡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