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烟花爆竹热线火爆(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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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1月19日08:44 中国宁波网 | |||
记者俞苏伟蒋继斌周勇 东南商报讯昨前两天,本报与公安、工商部门联合开通烟花爆竹咨询、投诉热线,共有百余位读者来电咨询购买地点及相关政策,举报非法销售行为,还有几位读者提出了一些安全措施方面的建议。 前天上午9时,一位读者打进电话,咨询太古城一带有哪些商店是烟花爆竹定点销售点,市工商局有关人员当即作出答复,同时提醒读者仔细看清“海田”标志,如果没有标志,可马上举报。在读者来电中,类似咨询销售点的电话最多。 上午10时,一名读者来电反映,江东明楼菜场旁边的一家小店正在销售烟花爆竹,接听热线的公安人员马上通知当地警方前往检查。结果发现,这家小店有销售许可证,烟花爆竹也都是从海田公司进货的,但店主提前一天销售,因此民警当场责令店主按照规定时间销售。 中午,海曙望春派出所根据举报迅速出击,在某市场查获非法储藏的6大箱烟花爆竹。 下午2时,又有读者举报,江东区福明街道余隘村一带有人在非法销售烟花爆竹,记者立即前去摸底。在余隘村一条小巷内,几个八九岁的小孩正在玩“甩炮”。他们告诉记者,这些“甩炮”是从附近的一家水果店里买来的。随后,记者找到了这家店,只见店门口摆满了“天满人间”、“组合礼炮”、“万紫千红”、“大地红”等各式各样的烟花爆竹。记者将此情况通报警方,江东公安分局治安大队和福明派出所闻讯后迅速采取行动,查获了上千件烟花爆竹。随后,民警又根据线索,在福明街道戚隘桥社区2个小杂货店内查获了少量非法销售的烟花爆竹。 昨天,在梅墟一家化工厂工作的一读者来电,称以前曾有人在甬江的游船上燃放烟花,而他们厂的一些易燃品就放在江边,他担心如果有市民在游船上燃放烟花,会危及工厂的安全。对此,接听热线的公安人员给他作了详细的解答:在易燃易爆仓库、加油站等周边150米之内是不准燃放的,如果发现有人燃放,可向水上公安分局或当地警方报警。 此外,还有读者对小区内安全、文明燃放烟花爆竹提出了建议。一名姓朱的女士建议,小区物业可以指定一块空地,专门用于居民燃放烟花,这样既可以避免楼上住户在阳台上燃放,也可消除安全隐患。同时,最好能控制燃放时间,以免在夜深人静时打扰别人。 有关部门严查违规销售烟花爆竹 记者许光亚 东南商报讯昨天是市三区允许具有《烟花爆竹临时许可证》的销售网点出售烟花爆竹的第一天,市政府燃放烟花爆竹管理协调小组对三区的10个销售网点进行了检查,基本情况较好,但也有个别经营户玩起了障眼法。 在联丰世纪苑附近的一家文具用品店,检查人员查处了3箱来历不明的烟花爆竹。在南苑街路边的临时房内,一家没有《许可证》的书刊店在偷偷销售烟花爆竹,也被检查人员当场查处。 昨日,市工商局也联同三区工商分局重点对商场、超市、集贸市场以及城乡接合部进行了检查,在江东老庙市场、周宿渡菜市场、张隘菜市场周边各查处了一家违禁销售烟花爆竹的百货烟杂店。 甬产烟花爆竹质量过关 楼盈颖张凯腾 东南商报讯市质监局近日对宁波振华烟花信号有限公司、慈溪市烟花爆竹厂等烟花爆竹生产企业进行了检查,并随机抽查了5批次烟花产品。结果表明,本地产烟花爆竹生产企业管理比较规范,能按照国家标准组织生产,产品质量比较好,被抽查的烟花产品符合GB10631-89、GB10632-89标准,产品没有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氯酸盐和铅化合物。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