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权者为侵权产品“埋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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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1月19日09:15 解放日报 | |
本报讯(佘新)海南力神营销公司(“力神”公司)的“力神”牌天然椰子汁,因侵犯椰树集团有限公司(“椰树”集团)的商标专用权,近日受到上海市工商局普陀分局的查处。 去年,工商普陀分局在共和新路一仓库查获“力神”牌天然椰子汁3031箱,共计9万余罐。经查证已销售180箱,侵权金额达15.3万余元。 工商普陀分局依法对“力神”公司的侵权行为作出处罚,责令其立即停止侵权,没收侵权“力神”牌天然椰子汁90930罐,罚款人民币6000元。之后,工商部门对没收的侵权产品进行了处理,侵权“力神”天然椰子汁的外包装纸被剥离销毁,剥下外包装纸的产品由力神公司以每罐0.44元的价格竞拍下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