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315提示节日消费八项注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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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1月19日10:15 光明日报 | |
记者 刘志达 本报北京1月18日电 春节将至,全国工商行政管理12315系统提醒广大消费者,在节日期间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注意八项消费常识: 一、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应到证照齐全、有经营资格、信誉良好的场所,不要 二、认真查验商品包装和标识。商品应有检验合格证明、中文标明的产品名称、生产厂厂名和厂址。购买包装食品时,还要看有无开封、漏气、肿胀等现象。 三、节日期间商场或者一些服务场所的打折、返券、有奖销售等促销活动大量增加,对这类促销活动消费者一定要保持理性心态,货比三家,不要盲目冲动。 四、团体出游要尽量选择证照齐全、资质良好的旅行社,要与旅行社签署正式的旅游合同。看清合同条款,明确服务价格、服务范围、旅游景点、旅游线路、住宿餐饮标准、交通工具、违约责任等详细情况。 五、餐饮注意卫生安全,选择食物时,尽量选应季食品。选择酒类时要特别注意外包装是否完好,产地、厂名、厂址和商标等标识是否齐全。 六、美容美发要应选择资质良好的服务场所,了解消费价格和具体服务内容,尤其在购买消费卡时,要慎重选择,谨防经营者在服务有效期限内擅自更改美容项目甚至“失踪”。 七、选购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一定要索要并保存好凭证。消费凭证要具备商品或服务消费项目、数量、价格等主要内容。 八、发生消费纠纷或者购买到假冒伪劣商品时,请及时拨打当地工商行政管理12315申诉举报电话及向其他有关部门反映或者向当地消费者协会投诉。稿件来源:光明日报(来源:光明日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