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补偿金凭啥“打折扣”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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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1月19日11:42 现代快报 | |
两员工被单位解聘,经济补偿金被“大打折扣”,事过一年半之后,生活无着落的两人仍不得不为经济补偿金问题而四处奔波。 沈仲辉和沈业军是原江苏省共创教育发展有限公司(现为江苏省教育装备与勤工俭学管理中心)的签约合同制工人,先后于1991年12月和1994年3月进入公司工作。2002年5月29日上午,公司一楼大厅墙上贴出《关于解聘辞退员工的通知》,两人“榜上有名”,当时正 记者和该公司现法人代表魏总取得联系,他告诉记者,除非两人接受这个标准否则不能发放补偿金。他还表示,之所以不发放补偿金是因为沈仲辉和沈业军已就另一问题向法院起诉,而经济补偿金是和该问题“捆绑在一起”的。然而记者遍观整页起诉书并没发现经济补偿金问题牵扯在内。 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信息咨询服务中心的高先生对此表示,单位坚持按照460元/月的标准应拿出相关依据,否则沈仲辉和沈业军两人可就此事申请劳动仲裁或向法院起诉,鉴于仲裁时效已过,两人可向法院提起上诉。此事进展如何,快报记者继续关注。 作者:见习记者 颜玉松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