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高院帮民工讨回欠款 80多个民工拿回50万工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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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1月20日00:37 燕赵都市报 | |
本报讯(记者贾芳芳)昨天,对于民工张红栓来说是个高兴的日子,这一天他拿到了被拖欠已久的工资。而这一切都是在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的帮助下,依照合法的程序来实现的。昨天收到工钱的还有河南、湖北、山西、四川的10余位民工代表,工资款合计人民币50万元。 今年1月14日,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接到了山西建筑工程(集团)总公司诉河北北方教育 2002年八九月份,包括深泽县张红栓在内的一些民工,经人介绍给山西建总一分公司承建的位于鹿泉的北方大学园教学楼施工,工期结束后,部分工资一直被拖欠。临近年底,涉及5个省份、10个包工队的80多个民工着急了,纷纷通过各种途径来讨回工资,其中一些人找到了石家庄市法律援助中心。 帮助民工清理拖欠工资工作,是河北省各级法院“执法为民”工作的重要内容。接案后的省高院的工作人员丝毫不敢懈怠,从接案当天起就兵分几路,火速行动。从接待上访民工,寻找北方大学园法人代表,到查询河北北方教育投资有限公司银行账户、工商登记记录,联系鹿泉市委市政府,再到17日查封北方大学园教学楼B座。最后,经与山西建筑工程(集团)总公司商量,省高院执行局协调管理处的工作人员将执行回来的部分款项,付给了10余位民工代表。拖欠已久的工资通过法律程序,终于顺利回到了民工手中。 拿到工资的深泽民工张红栓高兴地对记者说:“我们要钱难度太大了,要不是省高院和法律援助中心的帮助,我们的钱肯定没指望!” 省高院协调管理处的郝处长说,如何利用法律手段解决民工的问题,如何高效率地为民工讨回工钱,是他们一直在思索的问题,在今后的办案中,他们还将通过其他法律手段来维护民工的合法权益。 据初步统计,自去年12月中旬以来,省高院和石家庄、邯郸、沧州等地法院先后为1270名民工追回570万元工资。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