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女释前嫌 回家过新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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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1月20日04:15 北京晨报 | |
昨天,在海淀区检察院出现亲情一幕:当检察官对涉嫌盗窃罪的刘某宣读了不起诉决定书后,年近50岁的刘某拉住老母亲的手羞愧难当。刘某因盗窃70岁母亲5万元被起诉,刘某的前夫得知后帮忙还钱,检察机关考虑到家庭关系,决定作出不起诉决定,让她陪母亲回家过年。 案件回放:女儿偷走母亲存折 今年46岁的刘某一直与母亲高某关系和睦。对于偷母亲钱一事,她承认是一件蠢事。2003年9月,刘某向母亲借钱,但是,母亲没有当场答应她。 9月2日,刘某趁母亲不注意,将衣柜中的存折及身份证盗走。存折里有15万元。9月3日,刘某从母亲的存折中取走5万元。随后她用这5万元钱偿还了债务。 就在刘某偷完钱的第二天,母亲就发现女儿偷了钱。高老太太说这些钱是为孩子们省下的,迟早要分给他们,就是没想到女儿会偷她的钱。女儿将钱偷走后一直没有与家里联系,也一直没有还钱,无奈之下高老太太只好报了案。 检察机关:作出不起诉决定 当公安机关将刘某移送到海淀检察院起诉后,高老太太在刘某前夫的陪同下来到检察院,她表示只要女儿把钱归还,就不再追究女儿的责任了。随后刘某的前夫也表示,他与刘某虽然离婚了,但还希望能对刘某从轻处理。并表示帮刘某还钱。 数日后,刘某前夫就将5万元送至检察院,12月1日,刘某被取保候审。检察机关认为,刘某的行为虽然构成盗窃罪,但鉴于她的行为社会危害性不大,最终做出不起诉决定。 现场目击:母女牵手消除隔阂 在检察机关宣读完对刘某不起诉的决定书后,刘某拉着母亲的手羞愧难当,双目垂泪地说:“妈,我对不起您,回家我还像以前一样好好照顾您。”老母亲也表示原谅女儿,她说:“当时我一直在等她,这事让我又心疼又生气,毕竟是自己的女儿啊。” 刘某说:“母亲从30多岁就守寡,把几个子女拉扯到大不容易。这次犯错误母亲恨我我也恨自己。都快50岁的人了,干什么不行啊!” 晨报首席记者 赵中鹏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