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户欠费供暖方没钱买气 锅炉房节前“降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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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1月20日07:30 新华网 | |
供暖方:没钱买气物业:一半住户欠费居民:这招太狠了 眼看就要过春节了,南三环东路甲8楼里却贴出告示:供暖方要停止供暖。随即,暖气阀门被调小,往日暖和的居民家里一下子变得很冷。在多方协调下,物业交了5万元,供暖也暂时恢复,但春节后是否继续供暖还是个未知数。 事件 暖气调小居民挨冻 1月17日,供暖方北京南厢物资经营公司锅炉房在南三环东路甲8楼贴出一则告示:鉴于多方讨要不着该楼150万元的供暖煤改天然气改造费和14万的供暖费,故限期三天时间交钱,否则停止供暖。当天,南三环东路甲8楼的暖气阀门被关小,引起全楼60多户居民的不满。 反应 居民:交了费用就该供暖 “催要供暖费的告示贴出后,我家的暖气就变得不冷不热的,只有一点儿温呼儿劲。在屋里坐一会儿就得穿羽绒服。”昨天下午3点,家住8楼的徐女士告诉记者:“我家按照每平方米30元的标准已足额交纳了供暖费,可年关将近时却突然遭遇停止供暖,这招可太狠了。” 徐女士说,本来,供暖方催要供暖费是有理的事情,完全可以按照合法渠道索要。可他们现在却将住户的暖气关小,将有理的事情做过头,搞成了侵害住户权益的事情。 物业:楼没住满有人欠费 北京弘厦物业公司值班的武先生说:“我们只是代理南三环东路甲8楼的维修、电梯、卫生等,150万元的供暖煤改天然气改造费应由开发商交纳。该楼现在没有住满,只有60多家住户,而且还有一半以上的住户没有交纳每平方米30元的暖气费。” 供暖方:我们已经没钱买气 负责供暖的北京南厢物资经营公司锅炉房王先生说:“自去年11月开始供暖至今,该楼没给我们支付一分钱供暖费。现在我们已从过去的烧煤供暖改为烧天然气,每立方米1.8元。由于他们不交暖气费,我们都没钱买天然气了。我们贴出停气告示也是无奈之举。” 结果 暂时恢复节后“算账” 记者了解到,1月18日,丰台区供暖办工作人员到该楼检查室温,称他们将同供暖方、物业等协商解决此事。 王先生也证实,1月19日18点,他们收到了弘厦物业公司支付的5万元暖气费,已于昨晚6点恢复供暖。可5万元对于160多万的总费用还差得很远。物业让他们先保证春节的供暖,其他的费用过完年再说。 信报记者楚贵峰 法规链接 不得擅自停止供热 记者了解到,根据《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市政管委关于加强本市民用供热管理工作暂行规定》,供热单位应在每年9月30日前完成供热设备的维修改造。供热期间,未经市政府批准,不得以任何理由擅自停止供热,改变供热范围或者降低供热标准。 采暖单位和有为本单位职工缴纳采暖费责任的单位,必须按照本有关规定,按时足额缴纳供暖费。凡未缴纳供暖费的单位应当立即缴纳,不得故意拖欠。确有实际困难,无力缴纳供暖费的,其上级主管单位应当帮助解决。 采暖用户应当自觉遵守采暖管理的各项规定,并有权对供热质量和本单位采暖费缴纳情况进行监督,对不履行为本单位职工缴纳供暖费责任的单位,可向有关管理部门投诉或者举报。 (来源:北京娱乐信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