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雪责任状遭拒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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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1月20日08:21 半岛都市报 | |
本报1月19日讯(记者 魏建华 张伟) 一场小雪让无人清扫门前雪的现象格外突出,鉴于春节期间可能还要下雪,市南城管部门今天特别印制了扫雪责任状,但令人尴尬的是,八成单位和个人都拒绝在责任状上签字。 “无人扫雪哪能行?”看了本报今天关于门前雪无人扫的报道,市南城管行政执法局一位负责人决定,立即印制扫雪责任状。 下午2时,第一批一千份扫雪责任状印制完成并送至市南区各城管中队。责任状上写明,辖区内各企、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都应由专人负责清扫门前积雪,并保证清扫后不影响市民生活,对不按责任状清扫的,城管部门将给予20元到200元的罚款。 下午3时,市南城管部门向各单位下发责任状,但出人意料的是,扫雪责任状签得并不顺利。到下午5时,发出去的408张责任状只有83张签了字。 沂水路一业户看完责任装上的内容后说:“我过年放假,没人扫。”浙江路一业户说:“路又不是我家铺的,凭什么我来扫?”一些业户表示,不愿签合同的原因一来确实春节放假没人值班,二来他们觉得签了合同画了押,干不好还有人罚款,实在划不来。 “青岛缺乏一个扫雪方面的硬性规定!”谈到责任状难签的原因,市南城管三中队佟队长说。据他介绍,目前本市现有的两部相关规定中并没有“扫雪”的字眼,只是对责任区清扫不力的有相关处罚规定。更令人尴尬的是,两部法规对同一事由处罚金额也不相同,一个是“酌情罚款20元到200元”、另一个是“100元到2000元”,所以执法人员对拒扫门前雪的管理感觉像是打擦边球,如此,强令扫雪被拒也就不难理解了。 “居民居住地区,包括胡同、街巷、住宅小区等,由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组织居民扫雪铲冰。实行物业管理的,由物业管理单位负责。” 规定对昼间降雪和夜间降雪的清扫时间做了规定。 对未按照规定完成责任地段扫雪铲冰工作的责任单位,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