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处房子名分难坏一家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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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1月20日09:45 沈阳今报 | |
记者王丹 今报讯父亲要娶新老伴儿,新“妈”想要父亲房子,儿女不赞成;弟弟要与前妻复婚,前妻提出没有自己的房子就不同意,全家为难;妹夫出走三年无音讯,妹妹想把夫妻的房子改到自己名下,迟疑困惑。就这样,三处房子的归属问题成为了大东区沈秀琴(化名)一家近三个月来的“难题”。 昨天,在这个本是家人团聚的日子,沈秀琴不得不求助于律师给她一些意见。 第一处房子:沈老汉名下 沈老汉今年74岁,老伴早年去世,共有两儿三女。他的名下只有一处三室的楼房,是他和老伴儿的共同财产。 今年1月初的一天,沈老汉突然告诉儿女他要找个新老伴,这让儿女们很震惊,但他们更为担心的是,继母可能“夺走”父亲的财产,而当父亲病重时却无钱医治。因为沈老汉说过,如果这个新老伴想跟他好好过,他就把房子给她。 第二处房子:沈秀琴名下 沈秀琴是沈老汉的长女,在她结婚时,沈老汉出全资为其购置了一套两室一厅的楼房。虽然产权证上是沈秀琴的名字,但事前约定其没有出售权。 后来,沈秀琴有了自己的房子,就把这所房子于2001年初让给了小弟作新房。2002年11月,小弟与妻子离了婚,不过小弟一直想复婚,后来在亲戚的撮合下,弟妹提出复婚的前提是把他们居住的这所房子更名在她丈夫的名下。可是,沈秀琴他们都能预料到,如果这所房子更名后,她的弟妹就很有可能将房子卖掉。 第三处房子:小妹夫名下 沈家小妹今年32岁,妹夫三年前去南方打工,至今杳无音讯。小妹想离婚,但是询问相关部门后,却被告知男方不在场离婚不成。她想把居住的丈夫名下的房子更名到自己名下,却遭到了婆婆、公公的拒绝,她不知道该怎么办。 律师意见 这是发生在我们身边的真实故事。辽宁鼎泰律师事务所的杨功涵律师接待了沈秀琴。他说,在法律上,房屋所有权证书是房屋所有权人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惟一合法凭证。他给出的建议是,第一所房子老人有支配权,不过,子女可以说服沈老汉对房子的归属问题留下遗嘱,或是做一份公证;第二所房子,如果沈秀琴担心弟妹卖掉房子的话,那不妨与弟妹签订一份协议,约定小弟一家拥有这所房子的居住权,不允许其买卖;而第三所房子的问题,有些复杂,沈秀琴的妹妹可以申请法院宣告丈夫失踪,再由法院判决女方管理、拥有夫妻的共有财产。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