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部分用电元旦起提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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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1月20日10:24 大华网-汕头日报 | |
我市部分用电 元旦起提价 本报讯(记者陈向辉)为解决煤炭价格上涨对电价的影响,我市根据省物价局调整电价的通知,从今年1月1日起调整部分用电销售价格。 根据国家、省的规定,从2004年1月1日起(按实际用电量),全市包括趸售区(县)除住宅、农业生产、稻田排灌、脱粒、化肥生产用电外,其余各类用电价格在现行电价的基础上每千瓦时(含税,下同)统一提高0.8分,汕头供电分公司对趸售区(县)的电价同时提高0.6分。调整后,其中汕头供电分公司直抄大工业三个电压档次的电价分别为62.5、61.5、60.5分,普通工业电价分别为74.0、73.0、72.0分,非工业电价分别为84.6、83.6、82.6分,商业电价分别为116.4、115.4、114.4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