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院昨天公开宣判十六名罪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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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1月20日11:42 合肥报业网--江淮晨报 | |
合肥晚报本报讯昨天上午,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对李安川、金长玉、郑景等15人抢劫,周泽保销售赃物一案公开宣判。一审以抢劫罪判处被告人李安川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以抢劫罪判处金长玉、郑景、梅志强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以抢劫罪分别判处其他11名被告人有期徒刑1年到15年;以收购赃物罪判处被告人周泽保拘役一个月。 法院经审理查明:李安川、金长玉、郑景等15人犯罪团伙采用乘坐出租车寻找抢劫目标的方式,时分时合,于2002年7月至2003年3月间,在合肥市区内采取殴打、恐吓等暴力、胁迫手段大肆抢劫他人财物,连续抢劫27起,社会影响很大。其中,主犯李安川参与抢劫15起,劫得财物价值人民币25000余元、港币120元;主犯金长玉参与抢劫11起,劫得财物价值人民币19000余元;主犯郑景参与抢劫19起,劫得财物价值人民币28000余元、港币120元。周泽保明知他人出卖的手机是赃物,但仍然予以收购。 昨天宣判的16名被告人中,除被告人梅志强是在刑满释放后五年内再次犯罪外,还有9名在犯罪的时候未满18周岁,并有多人有自首和立功表现,故法院依据法定的从轻、减轻或从重处罚情节,依法对16名被告人作出上述判决。 (姚海峰) (来源:合肥晚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