节日消费谨防陷阱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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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1月20日15:30 安徽在线-新安晚报 | |
记者昨日走访了省及合肥市消费者协会的有关专家,请他们为消费者指点春节消费中需要注意的问题。 购物———每逢春节,众多商家打出“特价或降价”招牌,消协提醒:以虚假的“清仓价”“甩卖价”或其他欺骗性价格销售商品的,属于欺诈消费者行为。市民不要被一时的“小利”迷惑,应该认清“特价”陷阱。同时要注意保留票据,以便发现问题及时投诉。 出游———出游前务必选择正规旅行社。一家正规的旅行社应当持有的证件包括:《旅行社经营许可证》、《旅行社质量保证金缴纳证书》及《营业执照》。参加出境旅游的游客,还应注意旅行社是否具备出境旅游经营资格。在选好旅行社之后,旅游者还应该和旅行社签定有关旅游协议,内容包括旅游行程线路、乘坐何种交通工具、住宿用餐标准、游览景点说明等多个条款。旅游者向旅行社交纳的一切相关费用,都应注意索要正规发票。旅游者应要求旅行社为自己办理旅游保险。旅游投诉有效期为3个月。 餐饮———一些餐馆、饭店打出啤酒免费招牌,实际是附带一定条件的,如消费要达到一定数额。某些酒楼、餐馆对海鲜类食品采取以大换小、以死充活的方式坑骗消费者。有些酒店包间、大堂菜价有别,却不事先告知消费者。有的酒店算账时加上无名之钱,或者凑成“吉利数字”来坑害消费者。 礼包———有的消费者打开豪华精美的礼品包装,却发现糖果异味变质、烟酒是假货……“夹心”礼包中被不法销售者加上了压重的砖头,或者用纸板占位,这样的“缩水”礼包在市场上还存在。 娱乐———娱乐消费中首先要注意安全、小心受伤。如果不慎发生意外情况时要向商家反映,要求及时救治,同时保留相关凭证,以便责任认定。其次要小心券消费引起的纠纷。当消费者用消费券付款时,商家则以种种理由予以拒绝。消费者最好避免发生争执,暂且支付现金,之后再凭据有关发票向有关部门投诉。此外,商家开展的促销活动应事先了解清楚,以免产生误解发生纠纷。 本报记者杨丹丹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