溢粪事件责归物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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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1月21日01:50 新闻晨报 | |
晨报首席记者罗剑华报道困扰洛川中路成小姐家已经8个月的溢粪事件(晨报16日曾作详细报道)总算有了定论,日前,闸北法院对事件的责任归属进行了一审判决,认定小区物业应予以适当赔偿。 去年5月,成小姐家的新居突然发生粪管破裂,导致居室多处被粪水浸渍。在物业公司的协助下,成小姐发现楼上只有彭先生家正在进行卫生间装修,故推测粪管破损是因为彭先 日前,闸北法院对这起离奇的溢粪案件进行了一审判决:以证据不足为由,排除了彭先生的赔偿责任;同时认定物业公司在监督业主不当装潢时,未尽及时纠正的职责,应对溢粪事件承担部分责任;此外,由于成小姐在装潢时的擅自行为造成了损害扩大,也应对事件承担部分责任。最终,法院判决物业公司应赔偿成小姐实际装潢损失的60%即5421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