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年乱涨价 最高罚30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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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1月21日06:21 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 | |
本报讯(记者许鹏)昨日,成都市物价局下发紧急通知,春节期间若商家乱涨价,将没收其违法所得,可并处违法所得5倍以下的罚款,罚款最高额可达30万元。 市物价局指出,春节期间经营者在经营中必须严格实行价格指导价和政府定价,并严格执行价格干预措施、紧急措施的有关规定;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应当依法明码标价,不得收取任何未标明的费用;不得使用欺骗性或误导性的语言文字进行商品宣传、诱导消费者; 市物价局强调,春节期间一旦发现上述违法行为,可拨打12358举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