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童不懂事 超市拿吃食 罚款五十元 这是啥规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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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1月21日08:39 沈阳晚报 | |
3岁的孩子随父母到超市选购年货时,吃了一个包子,并将包子皮扔在地上。家长对此没有留意,等结账时被超市保安拦住,带到保安室查问了20多分钟,并要求其交纳50元罚款。1月19日,消费者王先生给记者打来电话,讲述了在大福源超市购物时发生的不快。 回忆:吃个包子被罚50元 记者接到投诉后,来到和平区大福源超市,王先生一脸愤慨地等在那里。他指着旁边游乐场里一个正玩得兴致勃勃的小男孩说,那就是他3岁的儿子。据其介绍,1月19日下午2时左右,他带着妻儿一同来超市选购年货。因购物的人非常多,他和妻子把儿子放在购物车里后,就选购起年货来。在超市二楼,他们选了很多食品,就在这期间,3岁的儿子可能饿了,就将他们放在购物车里的一袋包子打开,吃了一个,并且将剩下的包子皮丢在地上。他们也没太注意,购物后推着东西来到收银台结账。 结账后正准备出门时,王先生一家三口突然被两名保安拦住。保安表示,通过商场里的监视系统,发现王先生的儿子在超市内吃了一个包子没付款,并将王先生带到保安室里,要求王先生交纳50元罚款。王先生按照对方的规定,写了一份证明情况的书面材料,并交了50元罚款。对方没有给任何收据,还让他按了手印。王先生非常生气,他承认自己的儿子的确不对,不该随便吃东西。但3岁的小孩不懂事,商场发现后,家长把包子钱交了就行了,为什么还要罚这么多钱,并且还让他按手印,这一点让他无法理解。 超市:不会再出现这样现象 对此,记者采访了大福源超市客服部的负责人,他经过核实确认,的确发生了这样的事情。他对消费者表示了歉意,并退还了消费者被罚的50元钱。他表示,他们非常重视对顾客的服务,也坚决不允许出现这样的事情。这属于个别员工的问题,单位没有这方面的罚款规定,以后肯定不会再出现这样的现象。 消协:超市没权罚款 据市消协工作人员介绍,超市没有权力进行罚款,这种罚款行为严重侵犯了消费者的权益。辽宁蓝田律师事务所的董茂强律师表示,3岁孩子本身没有民事行为能力,就算家长没有完全尽到监护责任,超市也没有理由对其进行处罚,最多将包子钱收取。超市对消费者采取罚款行为,是不合法的。本报记者朱丹丹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