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厕所摔伤索赔 法院判决:此系工伤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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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1月21日09:04 扬子晚报 | |
本报讯打工者李辉提前10分钟来到公司工地,因内急要上厕所,一不留神掉进土坑受了伤,公司称上班时间未到,摔伤不属工伤,保险公司也说不属工伤,无奈之下,李辉通过法院讨要说法。溧水法院一审判决认为,此伤应视作工伤。 李辉是外地来溧水打工的农民,2003年7月2日,李辉被该县一家建筑公司雇用,专门从事工地的钢筋搬运和捆扎工作。7月10日上午6点10分,李辉从住地出发,约6点50分到达公 7月18日,李辉向当地一家保险公司提出工伤认定申请,保险公司作出鉴定,李辉受伤不符合工伤条件。无奈之下,他只好来到溧水县法院讨要说法。法院审理后认为,事发当天李辉已经进入第三人的工地,其主观目的是为工地工作而不为其他,因去上厕所途中不慎掉入工地土坑中摔伤,应属在生产工作的时间和工作区域内受伤,该伤符合有关工伤认定的规定,应认定为工伤。(溧宣 杨岗)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