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不得抓“创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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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1月21日10:40 扬子晚报 | |
本报讯春节前夕,南京市政府出台重要举措解决公安队伍的福利待遇问题,从而使公安队伍告别了抓创收的尴尬局面,有力杜绝了“三乱”的发生。 长期以来,公安经费的筹措一直困扰着各级公安单位,尤其是基层单位,政府的财政预算只能保证民警的人头工资,而民警的福利待遇要靠自筹。这种状况在一定程度上分散了警力,使得一些公安单位不得不忙着抓“创收”,也为公正执法埋下了隐患,乱罚款、乱摊 为此,南京市政府就有关公安队伍福利问题近日专门发文,文件指出,从2004年1月1日起,南京市公安局全体民警的福利问题将实行市、区、街道分级负担的原则,市公安局在职和离退休人员的工资由市财政统筹安排,而福利待遇方面,市局机关及直属单位由市里负责,而基层单位则由各区、街道统筹解决。 对于这一决议,一位长期战斗在一线的派出所所长说,以前当所长,不仅要抓案子抓治安,还要为民警的福利问题伤脑筋,想方设法抓“创收”,很苦恼。现在他不用为这个问题发愁了,可以将全部精力集中到工作上,一门心思练技能、学业务、备警出警。此举是对警力的又一次大解放。 南京市公安局局长孙文德表示,市政府这一举措极大地鼓舞了士气,增强了队伍的凝聚力,今后凡是再有“吃杂粮”、乱下罚款指标,乱摊派、乱收费的情况,将按照纪律条例,严肃处罚。南京警方将借此东风,奋发努力,全面提高公正执法水平,全心全意地为人民服务,创建“全国最安全城市”。(李颖 陈迪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