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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生推药入口偏瘫病人死亡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1月21日11:49 新闻晚报

  法院判决医院赔偿4900余元

  本报讯张女士偏瘫住院,医生用注射器推药入其口。10分钟后张女士呼吸微弱,双目没了反应。3个半小时后,张女士死亡。其子女将医院告上法庭。日前,上海市二中院终审维持原判:上海中医药大学附属岳阳中西医结合医院存在过失,赔偿张女士家属医疗费、丧葬费、误工费、死亡赔偿费等4900余元。

  2001年2月9日,张女士偏瘫入住岳阳医院。第二天13∶10,医生见张呕吐咖啡色液体,开出口服药处方。15∶20,当班护士发现张无法吞服药物,便改用注射器推入口中。15∶30,张的双侧瞳孔大小不一,没有了光反射,呼吸微弱。医院马上抢救,张女士仍于当天19点去世。

  同年3月8日,岳阳医院医疗事故小组出具意见,认为不属于医疗事故。5月25日,上海中医药大学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也认定,张女士的死亡不属于医疗事故。9月24日,上海市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重新审定后维持了上海中医药大学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的结论,但同时指出,岳阳医院的医务人员在诊疗过程中对病情估计不足,对“喂饲”考虑欠全面。

  张女士的家属起诉到法院,认为医院存在过错,要求医院赔偿医药费、尸体冷冻费、丧葬费、死亡赔偿费、赡养费、精神伤害赔偿费等共计13万余元。

  一审法院没有支持张女士家属关于尸体冷冻费和赡养费的请求,张女士家属不服上诉。(记者刘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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