冒充老板 合同诈骗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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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1月21日12:45 扬子晚报 | |
本报讯一男子冒充老板以上海光大会展中心商务楼作为办公场所,聘请外国人当外销员做起了无本“生意”。日前,被告人周宏被吴江法院以合同诈骗罪、票据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16年,并处罚金人民币60000元。 周宏是个二十刚出头的小青年,2003年4月,周宏来到上海淘金,以月租金12000余元的价格租用了上海光大会展中心的商务楼开办了一公司(未经注册登记),招聘了20余名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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