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宰客当心罚你20万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1月21日13:13 现代快报

  快报讯今天可就是大小饭店最忙的时候了,年夜饭这张“大单”将开启猴年一年的好生意,不过小心“赚的不够赔的”,南京市物价局昨日发出“关于严格执行《南京市餐饮业价格行为规则》的提醒函”,违规者最高将被罚20万元。

  《南京市餐饮业价格行为规则》从2004年1月1日起开始施行,要求餐饮业必须使用物价检查部门监制的价目簿(表、牌)、标价签等。酒水等标价必须标明品名、规格、计价单
位、销售价格等内容,菜肴、面点类标价除标明上述内容外,还必须标明主料重量。各种渠道的宣传不得使用欺骗性或误导性的语言、文字、图片等内容,诱导消费者消费。

  根据经营档次,餐饮企业可以自主确定是否收取服务费、茶水费等费用,但不允许另加收调料费、空调费、包间费、茶位费、开瓶费和各种巧立名目的费用;不允许采取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短缺数量等手段,使数量或者质量与价格不符;不得设置最低消费,不得设置两种菜单、两种价格。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或收取未标明的费用。

  经营者若违反明码标价规定,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5000元以下的罚款;有价格欺诈行为的,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违法所得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给予警告,可以并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或者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

  作者:通讯员 林佳检 记者 郑春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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