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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设诱饵村妇上当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1月28日11:36 合肥报业网--江淮晨报

  合肥晚报本报讯 李某带着借来的700元现金来到合肥,准备做点小生意,结果被一个劳改释放人员骗走。

  39岁的窦长青是合肥市人,1990年9月因抢夺他人财物被杭州市公安机关报处劳动教养2年;他劳教释放后,无正当职业。2003年12月11日上午,他在花冲公园门前游玩时与凤阳县六店乡马圩村村民李某相遇。当他得知李某准备在合肥做生意时,便谎称自己是某服装商
场的股东,愿与李某合作做服装生意。下午2时许,两个人在铜陵北路边看中了两间门面房。在付租金时,李某掏出700元现金很为难地说:“我只有这么多钱了。”窦长青说:“没关系,剩下的钱由我垫,只要你认这笔账就是了。”他从李某手中接过钱说:“你在这里等一下,我到房主家把钱交了。”便走进了旁边居民生活区的大门。李某在大门前苦苦地等了三个多小时也没有再见到窦长青的踪影,她方知受骗上当,直哭得死去活来。她在一个好心人的指点下拨打110报了案。

  瑶海公安分局责任区刑警一队接到报案后,立即开展侦破工作。侦查员们在花冲派出所民警的配合下于昨日破获此案。现诈骗犯罪嫌疑人窦长青已经被刑事拘留。

  (张振山)

  (来源:合肥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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