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审限刑事案被告人有望获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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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1月29日10:49 北京日报 | |
本市法院推出多项便民为民新举措 本报讯(记者汲传排)今后,在本市各级法院超过审判期限的刑事案件被告人有望暂时获得释放。市高级法院今年推出新举措,规定本市各级法院对于那些超过审限的刑事案件可以先放人。与此同时,本市法院今年还将推出一系列便民、为民新举措,以“救济民权,减轻民负,保障民利,实现民愿”。 超审限刑事案可以先放人 在被告人被羁押的案件中,因案件不能及时审结,被告人往往被超期羁押。为杜绝此类现象发生,市高级法院决定从今年起,如果被告人被羁押的案件不能在法定期限内审结,在确保不发生逃脱和不存在危害社会的情况下,可以依法变更对被告人的强制措施,该放人的坚决放人。 为坚持宽严相济的司法原则,市高级法院还规定,从今年起,对那些罪行较轻、适用缓刑不致再危害社会的犯罪分子,要依法宣告缓刑,特别是对未成年罪犯要依法充分适用缓刑。 涉及困难群众案快审快结快执行 市高级法院规定,从今年起,对于经济确有困难和在诉讼中明显处于弱势地位的公民,本市法院将加大司法救助力度。对于追索职工、民工工资,下岗职工、低保人员生活费,“三费”和抚恤金等案件以及实行司法救助的其他案件,本市法院要在审限内尽快审结,使困难群众的合法权益及时得到保障。 群众打小额官司,最怕的就是走繁琐的程序,来回奔波。为减轻群众诉讼之累,从今年起,市高级法院要求本市法院建立民事速裁方式,对小标的额诉讼案件一律实行即收、即调、即审、即裁,进一步提高裁判效率。 符合条件的中止执行案恢复执行 执行案件因种种原因不能继续执行,法院往往中止执行,这往往造成执行申请人的合法权益不能得到有效保障。为尽可能为执行申请人挽回损失,今年,市高级法院要求本市各级法院全面清理以往的中止执行案件,凡是有条件执行的,一律恢复执行。 为减轻群众诉讼之累,从今年起,市高级法院要求以下6类案件在开庭审理时,法官要先组织当事人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再开庭审理。这六类案件主要包括:婚姻家庭与继承纠纷,劳务合同纠纷,交通事故与工伤事故引起的权利义务较为明确的损害赔偿纠纷,宅基地与相邻关系纠纷,合伙协议纠纷,诉讼标的额较小的纠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