丢失了单据 查汇款,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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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1月29日11:58 新闻晚报 | |
2000元汇款不翼而飞,而汇款人却丢失汇款单据。近日,针对这桩怪事,虹桥储汇中心的蒋女士答应,帮助汇款人倪女士查找汇款,但她同时表示,没有汇款单号,查到的可能性不大。 汇款没收到 去年国庆节刚过,倪女士给远在江苏海门的公公汇了2000元钱。之后,身怀六甲的倪女士也未多注意,直到她生完孩子,公公来看她,聊起汇的钱,公公奇怪地答:“没收到啊!”倪女士立马去邮局查,邮局问:汇款单呢?“丢了!”“那没法查,寄不到的,两个月后会自动返还。”可是去查询时,早过了两个月了!倪女士这才惊觉:汇款不见了。 10年来,倪女士给公公汇的钱数以万计,从没出过差错。所以这次汇了钱后,她就把单据随便塞在口袋里了,偏偏洗衣服时被水泡得皱巴巴的,就丢弃了。 邮局:没有汇款单,难! 邮局人员对一去不返的汇款也没辙。因为要把汇款追回来,一定得有单有据。一定要找,只能到邮局的上级部门:虹桥储汇中心。而那里每天都有个5000至6000张单据,倪女士又记不清具体哪天汇的款,怎么查?最后,储汇中心的蒋女士给了话,答应按倪女士记的10月10日左右的日期查查,但她同时表示,希望不大。 法律专家:主责在客户 对此,华东政法大学副教授冯菊萍说:倪女士要负主要责任。 如果汇款能查明是邮局丢的,那肯定是邮局的责任。但偏偏倪女士单据都丢了,汇款收据的背后都有这么一条“收据请妥为保存,查询汇款、更改汇款、撤回汇款时,必须交验此收据”,这就是对客户明确了义务。做任何事都要有单有据吧,不然随便什么人突然没头没脑让邮局查东西,那他们的正常业务还怎么开展?法律上是只讲证据的。客户应该将有用的单据妥善保管。 杨志洪 邵一乙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