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懒汉租轿车充港商骗女人 多次“借钱”终被抓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1月29日18:58 今晚报

  本报记者 孙筠 通讯员 杨芳 张永良 张旭

  和平区人民检察院对一起诈骗案提起公诉。日前,法院对该案做出判决,被告人魏旭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虚构事实,编造谎言的手段骗取他人钱财,且数额巨大,已触犯刑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判处被告人魏旭有期徒刑9年,并处罚金人民币4万元。宣判后,两个女人哭得很伤心,并不停地咒骂被告人,她们就是这起诈骗案的被害人。

  没上几年小学的“港商”

  今年40岁出头的魏旭是本市郊县人,小学没上几年即辍学在家,结婚后生有一子。近几年,魏旭看到周围的人都生活得美满富裕,一向游手好闲的他不想着如何劳动致富,却想靠邪门歪道挣大钱。在家中他和妻子不断因小事争吵,一气之下魏旭离开了家抱着捞“大钱”的梦想只身来到市里。一天,他看到本市一家汽车租赁公司门前的待出租汽车,觉得眼前一亮,心想:要想挣大钱没有“道具”不行。于是他以朋友的名义,以很低的价格租了一辆桑塔纳轿车,还为自己“设计”了身份——港商,在精心设计了一套方案后,他开始行动了。

  一天,魏旭在本市一处繁华商业街闲逛,无意中在一家服装店遇到了一位10年前相识的服装店老板小艳,多年后再次相遇,魏旭对小艳格外“亲切”。他告诉小艳:“这几年没见,我去做生意了,前不久在开发区注册了一家公司,名叫香港佳明公司。这家公司是我在香港的姨夫投资的,由我在这管理经营。公司还有两辆桑塔纳轿车属于我。前些天,我还花了几十万元买了一套跃层新房。”“我的公司主要和在本市的一家世界著名跨国企业有业务往来。到现在这家公司还欠我70多万元的货款。”小艳没想到,老相识几年没见竟成了富有的“港商”,这一切让她羡慕不已。

  两个月后,魏旭又开着那辆桑塔纳轿车来到小艳的服装店。他着急地说:“因为那家跨国大企业还没还我钱,而我现在急需购进一批原材料,你现在能不能先借我一点钱?等还款一到,我马上还你。”小艳虽有些犹豫,但想起他曾说得天花乱坠的公司实力和眼前的桑塔纳轿车,于是抱着侥幸的心理,借给魏旭25000元,而且也没写借条。随后不久,魏旭又先后两次以其他名义向小艳借了16000元。几次“借钱”得手,让魏旭尝到了甜头,但他并未就此停手,又去寻觅新的“猎物”。

  以谈恋爱为名行骗

  不久后,魏旭结识了一位叫阿华的女青年。魏旭感到对方家境比较好,于是又搬出精心设计的谎言:“我叫魏旭,住在某新建小区,有一套跃层私产房。我在香港长大,5年前离了婚,有一个儿子现在香港上学,住在我香港姨夫家里。前几年,姨夫在本市开发区投资注册了一家叫佳明的公司,由我在这边打理生意,公司给我备了一辆桑塔纳轿车,我还有一个哥哥在交管局上班……”阿华对眼前的“港商”有了好感,双方互相留了联系方式。

  在以后的见面中,魏旭都对阿华表现出绅士风度,阿华也对这位健谈、见多识广的“港商”产生了爱慕之情。当魏旭提出和阿华确定恋爱关系时,阿华便爽快地同意了。后来魏旭还到过阿华家,向她的家人重复了谎言,并骗得了其家人的信任。不久,魏旭试探着向阿华借了两次钱,共计1600元。成功后,魏旭放开胆子向阿华“借”更多的钱。2002年2月初,魏旭说自己欠了别人2万元,由于对方逼得紧希望阿华先借给他。出于爱和信任,阿华向朋友借了两万元给了魏旭。

  很快,魏旭将这笔骗来的钱挥霍得差不多了,他又想起了小艳。2002年2月18日,他驱车来到小艳的服装店,为难地说:“前几天我前妻找我要钱,说她准备买房子,可与我公司有业务的那家跨国公司还没还我钱,小艳,你再借我一万元,我很快就还。”由于上次的钱还没还,小艳说什么也不答应借了,但魏旭动情地诉说“前妻”如何对他好,并且还掉下了眼泪,说得小艳心软了,最后又借了他1万元。不久,魏旭又回到阿华那儿,以去北京谈生意为由借了5000元。此后,魏旭利用小艳、阿华的信任多次以各种理由向她们骗钱。

  受骗者瓮中捉鳖

  2002年5月,魏旭最后一次向阿华骗钱后,就再没露面。开始,阿华以为对方生意太忙,没时间和她联系。直到一个月后,阿华给魏旭打了电话,可是一直打不通。来到魏旭留下的公司地址找,根本没有此人。阿华到处打听魏旭的下落,经过一个月的努力,她终于得知魏旭在本市郊区还有一个住所。待阿华来到魏旭真正的家,真相终于大白——自己深深爱着的“港商”原来是个骗子。与此同时,小艳也在找魏旭,当得知魏旭手机已经换号时,她预感到对方拿钱跑了。可是小艳还是不敢面对现实,因为她还相信“港商”魏旭会回来找她。

  2002年8月20日上午,就在阿华准备报案时,魏旭再次打来电话找阿华借钱,于是阿华假意同意让他来家拿钱。下午3点,魏旭敲开了阿华家的门,已埋伏在屋里的阿华的亲戚将这个骗财骗色的“港商”抓住,后向公安机关报了案。据审理查明,2001年9月至2002年5月间,魏旭骗得被害人小艳现金人民币59522元。2001年12月至2002年5月间,魏旭骗得阿华现金人民币86100元及美金1200元。骗得的钱大部分已被挥霍。(文中涉案人物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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